作者:涉县县医院 药剂科 樊璐洁
2025-01-17 16:55
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家里或多或少会储存一些药品,但每个药品都有有效期,对于每一位使用药品的人来说,了解药品效期,认识到如何正确保存和使用药品,都是至关重要的。
一、什么是药品有效期?
药品有效期,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降解10%所需的时间。所有药品从生产完成到使用前都有一段储存间期,即使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,其效价也会逐渐下降,为保证药品的质量,药品效期的设定通常根据药品的稳定性试验和留样观察来预测。
首先,我们要明白,药品效期不是随意设定的,而是以一系列科学研究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作为支撑的。药品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,会经过严格的实验验证,确定其有效性和安全性。同时,药品的效期也是通过加速验和长期稳定性试验等科学手段来确定的。这些试验能够模拟药品在不同储存条件下的变化,从而得出药品的效期。
二、药品有效期的标示以及识别
按照《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》,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是按年、月、日的顺序标注,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,月、日分别用两位数表示[1],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标示方式。
1.直接标明失效期
失效期:2025年03月(2025.03)指的是此药品在3月的第1日起失效,所以只能使用到2025年2月28日。失效期:2025年03月31日(2025.03.31)指的是此药品在3月31日失效,可以使用到2025年3月30日。现已基本不用。
2.直接标明有效期至
有效期至:2025年06月13日(2025.06.13)指的是此药品可用到2025年6月13日,2025年6月14日将不能使用;有效期至:2026年1月(2026.01)指的是此药品可用到2026年1月31日,2026年2月1日将不能使用。这也是目前最常见的药品有效期的标注方式,包括合资药均以此方式标注效期。
如图例所示:


3.标明有效月数或年数

有效期一般为:12个月、24个月、36个月等。有效日期需要通过生产日期或产品批号进行推算,比如:药品生产日期为2022年09月,有效期12个月,则表示该药品能使用到2023年8月31日,2023年9月1日将不能使用。产品批号为22306161,有效期24个月,则表示该药品生产日期为2023年6月16日,能用到2025年6月15日,如图所示;但国外的批号与生产日期并无相关性,通常是药品的自编号。此种标注药品效期方式已不多见,但食品效期通常用此种方式标注。
4.进口药品和国产药品有效期的表达方式有些不同。

欧美国家常以“Expiry date、Expiring、EXP”(截止日期)表示失效期,或以“Use before”(在……之前使用)表示有效期,而法国用法语“date de peremption(pre)”表示有效期。各国药品有效期的标注不完全相同,为避免使用错误,应了解不同的写法,并注意识别。
美国:按月-日-年顺序排列,如8/31/2025或Aug.31.2025,即2025 年8月31日。欧洲国家:按日-月-年顺序排列,如31/8/2025 或31 Aug.2025,即2025 年8月31日。日本:按年-月-日排列,如2025-8-31,即2025年8月31日[2]。
三、药品有效期不等于使用期
药品的有效期受药品标签及说明书中所指明的储存条件限制。如果没有按照说明书要求的温度、湿度、避光等条件贮存,那么药品的有效期就只能作为参考,而非确切的保质时间。
如果只是裁剪的、不破坏原铝塑泡罩的药品,药品效期按原包装的有效期使用。一旦药品从原包装内分出,如从铝塑膜中剥离、打开瓶盖、分剂量包装等,药品说明书中要求的储存条件(如储存温度、湿度、光线、接触空气等)均会发生改变,原有效期则不再适用。
根据2020年《行业指南-固体口服制剂单位剂量重新包装药品有效期》,固体口服制剂分剂量包装后的有效期标示有两个原则:(1)从重新包装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;(2)分装药品有效期 =(药品有效期-重新包装日期)× 25%;以上述期限较短者为准[3]。如有其他相关数据或证据支持,药品性状及药效在分装后一定时间内不发生改变,有效期可超过6个月,但不得超过原有效期。具体总结如下:
药品包装 | 分类 | 使用期限 |
瓶装药 | 一般瓶装药 | 开封后,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,通常不超过6个月或者“=(药品有效期 - 重新包装日期)× 25%”,以上述期限较短者为准。 |
袋装药 | 大袋装颗粒剂、粉剂 | 开封后一个月内尽快用完,如出现吸潮、软化、结块等现象,不能再继续使用。 |
液体制剂 | 糖浆剂 | 若瓶口及瓶盖未被污染,则室温下可保存1个月~3个月(夏天不超过1个月,冬天不超过3个月)。 |
口服溶液、混 悬剂、乳剂 | 瓶口及瓶盖未被污染的情况下,室内常温下保存2个月左右。 | |
软膏剂 | 外用软膏剂 | 开封后室温最多保存2个月。 |
眼用/耳用/鼻用制剂 | 滴眼液、眼膏剂、滴鼻液、滴耳液 | 眼用或耳用制剂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,鼻用制剂启用后一般不超过4周。如说明书中有明确注明的,以说明书规定为准。 |
有独立包装单元的药品 | 铝箔“板装”药小支口服液体药 | 此类药物独立包装, 一次口服多少即打开使用多少。不会和空气、水分等接触,只要在规定储存条件下,包装完整,有效期内都可以使用。 |
小袋颗粒剂、粉剂 | ||
胰岛素 | 未使用前在冰箱冷藏。启用的胰岛素不必再放入冰箱冷藏,室温下阴凉处保存,可保存 28 天。 注:开封后的胰岛素在室温下保存,避免热胀冷缩,剂量不准。 |
四、如何正确储存和使用药品?
药品效期并非一成不变的,它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,如储存温度、湿度、光照等,因此,正确的储存方法对于保持药品的效期至关重要。
1.温度对药品质量的影响:根据Van’t Hoff的实验证实,温度每上升10°C,反应速率则会提高2~4倍,随着温度的升高,药物的降解速度会加快,效期将减少至原来的1/2~1/4。各种生物制品、血液制品、疫苗,必须在较低的温度下贮存,若温度过高易变质失效。
2.湿度对药品质量的影响:在潮湿的空气中,药物可以吸收空气中的水分,发生霉变。片剂受潮后,产生碎片、潮解、粘连等现象;胶囊剂受潮后易粘连变形,甚至胶囊破裂。因此要尽量保证药品储藏环境的湿度在合理范围内。
3.空气对药品质量的影响:空气中的氧对药品质量影响比较大,如有还原性的药物维生素C、维生素K1等可被氧化,有些含有挥发油的药物如樟脑、麝香等在空气中容易挥发。贮藏这些药物时,应按规定的条件密封保存 。
4.光线对药品质量的影响:在日光照射下,有些药物常会发生化学变化,导致药物失效,如硝普钠对光极为敏感,见光易分解成毒性的氰化物。叶酸、利血平、硝苯地平对光线很敏感,因此贮存药品时,应尽量存放在阳光不能直接照射的地方 。
5.中药饮片在贮藏过程中很容易发生虫蛀、霉变、返潮、泛油、风化、腐烂、失味等质量问题,针对中药材的特性,特别注意储存条件,一般应选择干燥通风的地方,室内温度不超过30℃,要注意避免阳光照射,不要放潮湿的地方,不靠墙、不靠地。温度较高的天气,可以塑料袋密封后放置冰箱冷藏保存。
6.服用药品时严格按说明书使用,如泡腾片是一种主要含碳酸氢钠和有机酸,遇水可产生气体而呈泡腾状的片剂[4]。泡腾片服用时不能直接吞服,应该在水中完全溶解后才能服用;活菌制剂及抗菌药物使用温水吞服或冲服,温度过高容易灭活;中成药颗粒适宜用热水冲服等等。
储存条件 | 具体要求 |
常温 | 10℃-30℃ |
阴凉 | 不超过20℃ |
冷处 | 2℃-10℃ |
冷冻 | -10℃到-25℃。 |
避光 | 避免日光直射 |
遮光 | 不透光的容器包装(棕色瓶、黑色纸等) |
凉暗 | 避光且不超过20℃ |
密闭 | 将容器密闭,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|
密封 | 将容器密封,以防止风化、吸潮、挥发或异物进入 |
熔封或严封 | 将容器熔封或用适宜的材料严封,以防止空气与水分的侵入并防止污染 |
热水 | 70-80℃ |
微温或温水 | 40-50℃ |
五、误食过期药品如何处理?
误吃了过期的药,如果误吃的药量不大,并且没有不适症状,一般没有问题,可以多喝水进行排泄。如果误吃量较多,并且出现不适症状,可以通过洗胃进行缓解。
1、多喝水:
如果误吃的药量不大,没有不适症状。此时,可以通过多喝水、多休息以排泄药物。虽然普通药物在过期后失去了原来的效果,但大多数药物的使用期与安全期仍有一定距离,因此大多数药物少量误服不会造成严重后果。
2、洗胃:
如果误吃过多或吃药后出现腹痛、呕吐、腹泻以及头痛等不适症状,需要及时到医院洗胃和验血,以确定身体是否受损。
药师温馨提醒:
1.药品要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储存。
2.药品一旦出现外观、气味、颜色等性状方面的变化,即使在有效期内,也绝对不能再使用。
3.在药品开封时最好标注开封时间,以便以后使用时能清楚地知道是否在使用期限内。
4.建议大家每3个月整理一次药品,检查药品的有效期。
5.药品使用时若有疑问,请及时咨询药师。